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G20173077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35号 联系人:方明;联系电话:0771-339299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0771-220389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4月17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采购文件第2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能够提供所需服务,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 (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现更改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能够提供所需服务,具备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原采购文件第2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04 月 17 日至2017年 04 月 24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5月 12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5月12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现更改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5月1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6月 05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6月05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三)原采购文件第2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七、项目预算和投标保证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 111.6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 05 月 11 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现更改为: “七、项目预算和投标保证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 111.6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 06 月 05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四)原采购文件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现更改为: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五)原采购文件第16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原采购文件规定: “1、价格分…………………………………………………………………………………………2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20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元)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20分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元) 现更改为: 1、价格分…………………………………………………………………………………………3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元)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元)
原采购文件规定: “第3点信誉业绩分………………………………………30分 (1)投标人考核期内承接的同类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为8分; 【备注:1、考核期为2013月1日起至今,考核项目为在广西承接的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2、同类项目指厅、局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公益性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等物业管理项目;】 (2)投标人考核期内承接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为8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需清晰反应合同主要内容,原件备查) 以上第(1)、(2)项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3)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的(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每个0.5分,满分为2分。(需提供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未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证件不得分,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5年来管理项目获得市级优秀大厦荣誉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为2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盖章的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2015年来管理项目获得区级或区级以上优秀大厦荣誉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为4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盖章的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通过ISO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获得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布的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称号的得2分。(满分2分) (8)投标人获得相关机构认证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现更改为: “信誉业绩分…………………………………………………………20分 (1)投标人考核期内承接的同类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为10分; (考核期为2014月1日起至今(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需清晰反应合同主要内容,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14年来管理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经营方面荣誉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为3分);投标人2014年来管理项目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大厦荣誉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为6分)(二者均需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盖章的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通过ISO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分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