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7-J1-10719-KLZB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旅游学院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联系人:谭明罡;联系电话:0773-36922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李德玉 联系电话:0773-585110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11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8月18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5页“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第9点内容“A、B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2日10时整。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A分标25页“其他要求”第5点内容“本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2日10时整 。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B分标36页“其他要求”第5点内容“本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2日10时整 。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 (二)、现更正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内容为: 1、现更正:“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第9点内容为“A、B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整。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A分标25页“其他要求”第5点内容为“本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整 。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B分标36页“其他要求”第5点内容“本分标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竞标无效;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整 。地点桂林旅游学院办公大楼门口集合签到,逾期自负;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5677383657。”; 2、因采购文件勘察现场时间延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更正为: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28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更正理由:按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2017年8月28日15时00分前。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