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西市大西南锰业有限公司A类物资定点供货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G20173289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大锰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朱槿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仇工,0771-48217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韦雯思,0771-227382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9月27日; 七、现对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12页第二章标项6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规格型号为:“规格型号:621mm×1600mm,按靖西市大西南锰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和技术标准执行……”,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第12页第二章标项6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规格型号为:“规格型号:规格型号⑴:10格;规格型号⑵: 621mm×1600mm;以上两种规格型号均按靖西市大西南锰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和技术标准执行……”。 2、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19页第三章资信及商务部分第▲(7)项以及第39页第六章资信及商务部分目录第▲(7)项为:“▲(7)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删除此要求。 3、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28页第四章标项6、标项7均适用的评定办法第(三)条评审内容第1项商务分第(2)点为:“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参与投(竞)标活动的类似本项目标项的成功案例,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投(竞)标标的的名称、种类、金额,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每项合同得2分,此项满分26分”,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第28页第四章标项6、标项7均适用的评定办法第(三)条评审内容第1项商务分第(2)点为:“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分,以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项得2分,此项满分26分”。 4.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7年8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现更正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2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5、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0月13日09时30分止,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0月13日09时3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