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KLGLC20182008 三、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强 0773-6222251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26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63006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9月13日 七、更正内容 1、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现更正为:“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更正理由:有误。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