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KLGLC20182008 三、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强 0773-6222251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26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63006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9月13日 七、更正内容 1、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取消,现更正为:“(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1、发售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踏勘现场方式:本项目现场考察时间定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10:00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26号)办公大楼门口统一集合并签到(逾期自误),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773-6222251。”现更正为“踏勘现场方式:本项目现场考察时间定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26号)办公大楼门口统一集合并签到(逾期自误),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773-6222251。” 3、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前。 4、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前。 5、更正理由:按采购人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