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热轧厂2032厂房屋面天窗维修工程(项目编号:KLLGG182010)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 1、本项目所有钢材如钢板、槽钢、C型钢、角钢等全部由发包方提供。供应方式:甲供记账。 1.1.甲供记帐材料由承包人编报用料计划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报送发包人材料科采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发包人所供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在安装使用前20天提出进场计划,发包人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组织设备、材料供应,承包人签收后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保管。贵重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派专人看管保护。 1.3.发包人所供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到发包人仓库提货,承包人负责装、运、卸及采保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及让利比例中。直送工地的设备、材料装卸工作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及让利比例中。 1.4.施工措施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己负责解决,对于发包人要求额外增加的措施材料通过工程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处理方式。 特此说明!其余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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