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供配电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GXZC2019-G2-23591-KLZB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0号 联系人:牙工、李工;联系电话:0771-2387370、238732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李燕虹;联系电话: 0771-220393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24日 六、澄清公告日期:2019年6月5日 七、澄清事项: 疑问1:招标工程量清单:税前清单“★桂030408012001顶管 MPP实壁管Φ160*8mm”与招标图纸(图号:HS-Y18101S-03)的顶管型号“MPPΦ180”不符,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工程量清单中的顶管 MPP实壁管Φ160*8mm为准。 疑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与设备都参考某单一品牌,品牌被局限,设备材料单价偏高,是否可参考别的同档次的品牌进行报价?比如:电缆可否参考以下品牌:南宁阳工、湖南金杯、江苏上上、南平太阳、深圳中缆等;电缆保护管可否参考以下品牌:汇森、中塑、联塑等;五间隔开闭所可否参考以下品牌:亚洲电力、湖南金盘等。 答复:工程量清单中的参考品牌,其品质作为工程物资质量的参考标准,投标方选择品牌时不低于该参考品牌的品质即可选用。 疑问3、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11项“030404004039 低压出线柜1AA6、10”工程量为2台,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14项“低压市电、发电转换柜1AA10”工程量为1台,这两项清单中的1AA10柜子是否重复? 答复: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11项、第114项,均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疑问4、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74项“030404004062低压出线柜2AF2、3”工程量为1台,招标图纸(图号:HS-Y18101S-34)中,此项工程量为2台,请明确数量。 答复:工程量清单中第174项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疑问5、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第8项“030408006002 户内冷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以下 ZR-YJV22-8.7/15kV-3*70mm2”该工程实际工程量有32个,但是工程量清单只给22个,是否存在漏算? 答复:该项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准。 疑问5、“单价措施项目”中项目编码041101~041108、041111等9条清单,是否需要报价?若需要请提供工程量。 答复:“单价措施项目”中041101~041108等8项无工程量不用报价,041111这一项的子目项为 “序号278,项目编码:桂041109007001,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施工护栏 施工维护,工程量:390.00m”。 疑问6、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带星号“桂030408012001” 顶管 MPP实壁管,税前单价应由贵公司提供。 答复:此项带星号项目的单价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 疑问7、《工程量清单》中,“税前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两条清单,是否可以列入到“分部分项过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对应的安装和市政工程中? 答复:“税前项目清单计价表”这两条清单为包工包料,按税前独立费计。 疑问8、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打款时间未确定,此次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17日,那么投标保证金是否在6月17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就满足要求? 答复: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招标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