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全厂检化验系统原辅料检化验中心工程文件检验工作站等备件 二、项目编号:KLFCG201002 三、招标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海波、李思瑶 联系电话:0772-2995075 邮编:545001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502室
五、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0日;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招标文件原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其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的销售业绩(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加盖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公章。
现更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其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的销售业绩(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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