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玉林柳钢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柳钢中金30万吨/年不锈钢渣处理项目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KLLGG202001)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 1.招标文件P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协议书” “6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开工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 10 %支付工程预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施工后,工程预付款作为进度款的组成部份,在后续进度款的实际拨付中按35%、35%、30%的比例分三次扣减。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工程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报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累计拨付80%工程进度款(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合同价款),且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工程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不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如有双方认定的违约行为,则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承包人按要求缴纳违约金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现更正为: “6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开工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 10 %支付工程预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施工后,工程预付款作为进度款的组成部份,在合同款对应款项支付至大于或等于30%后,审批拨付进度款时抵扣原预付款额度,按已付预付款35%、35%、30%的比例分三次扣减。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工程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报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累计拨付80%工程进度款(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合同价款),且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工程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不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如有双方认定的违约行为,则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承包人按要求缴纳违约金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