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保险承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C20203024; 三、采购单位: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李珩鑫 联系电话:0771-3213263;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苏中伟,联系电话: 0771-2203993;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11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6月16日。 七、更正事项: 更正《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以下内容: 1、第28页“3、商务分” “⑥2017-2018年公司偿付能力”项,原为:“响应人2017年、2018年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含)以上,一个年度满足得1分,两个年度满足得2分;200%以下不得分”。 现更正为:“响应人2017年、2018年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含)以上,一个年度满足得0.5分,两个年度满足得1分;200%以下不得分”。 2、第28页“3、商务分” “⑦广西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项,原为:“供应商(广西分公司,包含广西分公司本级及其下属的机构)自2017年以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保监局”)官方网站(http://guangxi.circ.gov.cn/web/site16/tab3448/)公布的“行政处罚”中响应人(广西分公司,包含广西分公司本级及其下属的机构)无处罚的得7分,响应人(所属区分公司、包含区分公司本级及下属单位)如有处罚,每处罚一笔扣3.5分,最高累计扣减7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广西分公司,包含广西分公司本级及其下属的机构)自2017年以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保监局”)官方网站(http://guangxi.circ.gov.cn/web/site16/tab3448/)公布的“行政处罚”中响应人(广西分公司,包含广西分公司本级及其下属的机构)无处罚的得5分,响应人(所属区分公司、包含区分公司本级及下属单位)如有处罚,每处罚一笔扣2.5分,最高累计扣减5分。”,更正后本项分值总计为5分。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