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可由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大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 2021 年8月24日14时30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如因供应商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外来人员在进场前需正确佩戴口罩、扫入口码并出示绿色健康码、主动配合测温)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告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签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的有效性。 (6)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收件人:李艳、杨建虹,联系电话:0771-2273368。 (7)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响应文件递交及供应商代表签到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结果表,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可开标会结果。 (8)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天请留意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磋商,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磋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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