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经业主委托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13014.24元【其中:预算价¥334869.89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7843.47元,规费¥27057.1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569.19元,其他¥2487.99元),增值税¥33243.7元,暂列金额¥ /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专业暂估价¥ / 元】。 经业主确认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34869.89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7843.47元,规费¥27057.18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569.19元,其他¥2487.99元),增值税¥33243.7元,暂列金额¥ /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专业暂估价¥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监督机构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投诉。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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