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5号矿石料场施工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KLFCG212005)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业绩要求:2016的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8000千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现更正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业绩要求:2016的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4、 业绩要求:2016的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8000千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现更正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4、 业绩要求:2016的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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