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LG20221002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南糖大数据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条原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具有软件开发业绩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现更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或上游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软件开发业务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原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具有软件开发业绩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现更改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投标人或上游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软件开发业务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原为:“2019年1月 1日以来”,现更改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3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原为:“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30分”,现更改为:“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45分、投标报价:35分”。 3、招标文件第3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商务评分标准”的“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满分20分)”更改为如下:“1、投标人具有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3分。2、投标人承担过相关数字类项目建设,每个案例得1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封面、首页、签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备云服务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数据集成、知识管理模块,每个得1分,满分2分。4、投标人或上游供应商具备统一用户中心系统、统一权限管理系统、分布式文件管理系统、大数据智能风控系统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5、投标人或上游供应商具有关于大数据类的相关新型专利,每个专利得1分,满分2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使用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服务响应:在履约期限内: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服务援助电话,接到采购人质量问题后,在0.5个小时(含)内响应,2个小时(含)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得2分;(提供响应承诺函、售后服务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投标人获得由权威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以相关权威单位部门公示为证)。”。
3、招标文件第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技术评分标准”的“项目总体实施组织及售后能力评估(满分10分)”更改为如下:“一档(3分):提交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支持,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基本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并且投标人承诺涉及到该项目售后运维(不含硬件自然损坏或更换)费用不高于或等于总合同额的20%(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二档(3.1~6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提供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及组织架构;系统维护方案服务方案论述准确,对系统的维护提供整体维护解决方案和运行维护应急预案,提供一站式、全面、专业的本地化维护服务提供系统维护信息档案管理,有良好的免费培训计划和定期回访计划,方案优秀,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支持,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有本地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本项目派出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运维负责人1人须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以上相应人员的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本项目原派出的项目经理、运维负责人员有变动,投标人应保证备选人员要有同等级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承诺涉及到该项目售后运维(不含硬件自然损坏或更换)费用不高于或等于总合同额的15%(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档(6.1~10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售后保障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先进、具体、有效、成熟,依据ITIL建立成熟的运维管理体系;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有良好的售后团队,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不少于20人,其中本项目派出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高级信息系统管理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运维负责人1人须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或具备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证书(提供以上相应人员的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本项目原派出的项目经理、运维负责人员有变动,投标人应保证备选人员要有同等级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承诺涉及到该项目售后运维(不含硬件自然损坏或更换)费用不高于或等于总合同额的10%(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提供,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技术评分标准”的“项目系统演示分(满分10分)”更改为如下:“项目系统演示分(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系统(示例数据自行准备),投标人自带演示所需设备进行现场演示、操作。PPT、视频播放演示的不得分。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系统演示:根据演示效果,功能展示情况等综合评分,共5分,具体演示内容如下: 1、数字农务管理平台功能演示,包括功能:(1)农事管理(①农事建议、②农业知识图谱、③生长观测模型、④估产模型、⑤种植估产);(2)农务种植监测(①土壤墒情监测、②精准气象服务、③虫害监测分析、④根系生长监测)。2、数字化农务大数据平台功能演示,包括功能:综合监管一张图(①种植环境资源分布、②水资源分布、③土地利用现状)、综合监管统计分析。注:系统演示不满足以上需求的,一个功能点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第3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的“价格评分(满分30分)”更改为如下:“价格评分(满分35分):(1)以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评标时以评标基准价为得分最高(满分35分);采用内插法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的扣0.1分。(3)各项指标的计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余同。”。 3、招标文件第55页,“供货要求”中,“土壤墒情监测站”的参数原为:“……六、产品具有相关权威机构计量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现更改为:“……六、产品具有计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校准证书,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招标文件第57页,“供货要求”中,“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站”的参数原为:“……10.产品具有相关权威机构计量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现更改为:“……10.产品具有计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校准证书,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招标文件第59页,“供货要求”中,“虫情检测系统”的参数原为:“……13.诱虫光源:20W黑光灯管(主波长范围为280-365nm)……15.产品具有CMA/CAL/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现更改为:“……13.诱虫光源:20W黑光灯管(主波长范围为280-500nm……15.产品同时具有CMA/CAL/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3、招标文件第72页,“供货要求”中,“付款方式与条件”原为:“1.合同签订并生效,乙方开具项目进度款3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的预付款;2.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设计方案、控制方案、设备清单,设备及附属材料交付给甲方现场,初步验收完成并开具项目进度款2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20%;3.乙方初步完成项目平台建设,并且能够呈现项目效果,能够展示相关蔗田信息,完成平台相关系统数据收集和整合,并且进行分析及展示,开具进度款1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15%;4.乙方完成项目终验,并开进度款2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20%;5.余款为质保金5%在项目正常运行一年后,无息支付乙方;”,现更改为:“1.合同签订并生效,乙方开具项目进度款3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的预付款;2.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设计方案、控制方案、设备清单,设备及附属材料交付给甲方现场,初步验收完成并开具项目进度款3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30%;3.乙方初步完成项目平台建设,并且能够呈现项目效果,能够展示相关蔗田信息,完成平台相关系统数据收集和整合,并且进行分析及展示,开具进度款1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15%;4.乙方完成项目终验,并开进度款1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进度款15%;5.余款为质保金10%在项目正常运行一年后,无息支付乙方。”。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农投大厦裙楼 联系人:李明晖 电话:0771-4915366 电子邮箱:liminghui@nnsugar.com 网址:http://www.nnsugar.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人:韦毅锋 电话:0771-2203982 电子邮箱:7553893@qq.com 网址:www.gxkl.com 五、附件:无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