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建安工程 二、项目编号:KLLGG232005 三、招标单位: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海波 联系电话:0772-2995075 邮编:545001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502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一会议室,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 5.1 本项目因故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注明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供货,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部分,按以下方式供货: ①由发包人记账供应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 ②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 发包人记账供应设备、材料范围
①.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具体领用要求如下:要求承包人按实际用量登记领用,当天用剩的材料应放置发包人指定地点保管。发包人业主随时监督检查材料用量情况,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发包人业主现场巡视、检查核对出库材料数量、材料消耗控制,及时发现消耗增减原因,避免浪费、质量问题或物资供给不足影响进度;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配合发包人业主清点、回收剩余材料。承包人领用的发包人供设备及材料,要求承包人保留有效的领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随本工程结算送发包人审核。 ②.发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承包人擅自把发包人所提供的物资用于其他工程、项目或交易牟利,发包人将视其为偷盗行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价扣抵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并按柳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发包人所供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在安装使用前20天提出进场计划,发包人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组织设备、材料供应,承包人签收后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保管。贵重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派专人看管保护。 附件2 承包人自购设备及材料品牌选用范围 附件1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中未涉及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按本工程设计图纸进行采购并运至现场安装,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包括:钢材、水泥、不锈钢材、冷凝圈/冷凝弯、垫片、热镀锌槽钢/角钢、水晶头、镀锌焊接钢管、光纤熔接辅材、翘板开关、电线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提供,可选品牌范围如下:
①.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其装、运、卸及采保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具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现场发现材料与设计和规范不符时,发包人代表有权终止使用并对已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施工部分要求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③.本工程施工用钢材指定使用柳钢自产的产品。柳钢钢材产品大纲以外的或经发包人同意的短缺品种可以对外采购合格的钢材产品,但生产厂家必需是国有地方钢铁或央企控股企业,除此以外的生产商须事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④.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改由发包人采购,由承包人在采购前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工程联系单至发包人处,待审批同意后,可由发包人采购,工程结算中扣除或不计设备材料价格。 现变更为: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注明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供货,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部分,按以下方式供货: ①由发包人记账供应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 ②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 发包人记账供应设备、材料范围
①.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具体领用要求如下:要求承包人按实际用量登记领用,当天用剩的材料应放置发包人指定地点保管。发包人业主随时监督检查材料用量情况,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发包人业主现场巡视、检查核对出库材料数量、材料消耗控制,及时发现消耗增减原因,避免浪费、质量问题或物资供给不足影响进度;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配合发包人业主清点、回收剩余材料。承包人领用的发包人供设备及材料,要求承包人保留有效的领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随本工程结算送发包人审核。 ②.发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承包人擅自把发包人所提供的物资用于其他工程、项目或交易牟利,发包人将视其为偷盗行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价扣抵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并按柳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发包人所供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在安装使用前20天提出进场计划,发包人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组织设备、材料供应,承包人签收后的设备、材料由承包人保管。贵重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派专人看管保护。 附件2 承包人自购设备及材料品牌选用范围 附件1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中未涉及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按本工程设计图纸进行采购并运至现场安装,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包括:钢材、水泥、不锈钢材、冷凝圈/冷凝弯、垫片、热镀锌槽钢/角钢、水晶头、镀锌焊接钢管、光纤熔接辅材、翘板开关、电线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提供,可选品牌范围如下:
①.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其装、运、卸及采保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具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现场发现材料与设计和规范不符时,发包人代表有权终止使用并对已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施工部分要求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③.本工程施工用钢材指定使用柳钢自产的产品。柳钢钢材产品大纲以外的或经发包人同意的短缺品种可以对外采购合格的钢材产品,但生产厂家必需是国有地方钢铁或央企控股企业,除此以外的生产商须事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④.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改由发包人采购,由承包人在采购前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工程联系单至发包人处,待审批同意后,可由发包人采购,工程结算中扣除或不计设备材料价格。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