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炼铁厂煤气回收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KLLGG242004 三、招标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海波 联系电话:0772-2995575/13367727160 邮编:545001 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五、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对4座高炉休风煤气进行全回收改造,对4座高炉其中2座高炉进行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引射器、管道、阀门、电仪、控制等设备设施,回收煤气经现有干法除尘箱体净化后进入公司净煤气管网。配套土建、给排水、供配电、控制系统、仪表、监控、防雷、接地、照明、防爆、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拆除、新建(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设施,相关检测鉴定、防腐、加固、修补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内,报价时须单列费用)。项目采用EPC模式,即承包方负责本工程全部系统的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地下管线)、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如有)、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等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材料供货、特种设备检验、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达产、达标、服务、职工培训、服务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相应内容,除遇不可抗力外,均不增调合同价。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超低排放政策法规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现更正为: “2.2招标范围:对4座高炉休风煤气进行全回收改造,对4座高炉其中2座高炉进行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引射器、管道、阀门、电仪、控制等设备设施,回收煤气经现有干法除尘箱体净化后进入公司净煤气管网。配套土建、给排水、供配电、控制系统、仪表、监控、防雷、接地、照明、防爆、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拆除、新建(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设施,相关检测鉴定、防腐、加固、修补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内,报价时须单列费用)。项目采用EPC模式,即承包方负责本工程全部系统的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地下管线)、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如有)、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等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材料供货、特种设备检验、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达产、达标、服务、职工培训、服务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相应内容。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超低排放政策法规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说明:删除了“,除遇不可抗力外,均不增调合同价”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