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大新县教育局的大新县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改项目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改项目食堂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G20151109(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单星砧板台35个、双星洗涮台34个、三星洗涮台23个、双层工作台49张、四层存放架40个、保洁储藏柜52台、煤气灶41套、铝锅42个、汤桶182只、铝桶211只、不锈钢餐面盆299个、托盘194只、菜盘376个、菜盘514个、菜盘408个、学生用不锈钢快餐盘1490只、手推车26台、生铁锅58个、生铁锅29个、锅盖40个、锅盖37个、大锅铲48把、勺子194把、砧板95块、砍骨刀94把、切片刀117把、不锈钢碗297个、不锈钢碗1005个、不锈钢碗810个、塑料方框、(带盖)118个、加厚塑料菜框126个、调料柜27个、双眼炒灶(气式或油式)6台、高压锅40个、抽油烟系统5套、立式燃煤蒸汽锅炉3台、学生饭桌514套、学生饭桌124套。 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投标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大新县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项目预算和投标保证金: 项目预算:158.8464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 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笑吟 联系电话:0771-3626363 采购单位地址:大新县养利路141号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黎旭华;联系电话:0771-238152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71-2273368;传真:0771-22735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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