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5-2016年度驻贵港峡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KLFG 2. 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驻贵港峡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 投标人根据自身供应范围和实力选择投标类型(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某个分标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部分或所有分标服务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1.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在以往供货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假发票或信誉不良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此次选取。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财务室(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5.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税务章)购买招标文件] 5.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燃人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5.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5.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个体户不须提供) 5.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5.3.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3.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 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站上发布及在贵港市各大市场公告栏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联系人:林韵韵 联系方式:0775-4563700 4566687(传真)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