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北海市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 北海市文物局 单位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设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HZC2015-G3-0002-KL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采购预算:902260.00元 六、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设计服务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甲级资质及具有博物馆、纪念馆及大型文化展览工程相关业绩的供应商; 3. 投入设计人员具备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京路桂成大厦D座120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北京路支行;银行账号:20706801040007161。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832133。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条件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提供检察机关关于供应商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办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1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北京路桂成大厦D座120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在北海市北京路桂成大厦D座120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文物局单位联系人:李欣妍;联系电话:0779-205423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简良 ,联系电话:0779-383213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吴晓云,联系电话:0779-3832133,传 真:0779-38321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9-306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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