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防城港市企沙盐场用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GKQZB2015025(重) 三、投资规模:约232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六、结果: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本项目流标 七、公告期: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4日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港口区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0-282151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防城港市企沙盐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