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苍梧中学石桥校区施工图设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苍梧中学石桥校区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KLCWG20153079 招标内容:苍梧中学石桥校区1#综合楼4100㎡、一期1#食堂5353.64㎡、1#学生宿舍楼3353.29㎡、4#学生宿舍楼3353.29㎡、2#学生宿舍楼3287.55㎡、5#学生宿舍楼3287.55㎡、2#教师周宿舍楼1731.96㎡、4#教师周宿舍楼1731.96㎡共8幢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设计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独立法人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凭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才能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原件放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的副本,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 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星期二、星期四查询,行贿记录查询所需表格可到邮箱下载,邮箱:cwjcycx@163.com,密码:0987654321;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93533。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亦可提供由工商局颁发的“三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及注册建筑师证、委托代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除注明外,其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东三路7号,联系人:何展林,联系电话:0774-2693206)报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于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贤路150号,联系人:潘昌杰,联系电话:0774-2686580)。 招标文件成本费: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龙圩分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东三路7号)二楼开标室。 五、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东三路7号 办公电话、传真:0774-2693206 联系人:何展林 六、网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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