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根据 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HZC2015-G1-0002-KL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1277678.00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污水提升泵站设备1批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 250 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北京路支行;银行账号:20706801040007161。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832133。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和招标文件、有关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邮寄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检察机关关于供应商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办理)。 (3)考虑到项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必须勘查项目现场,并取得由采购方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1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在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贻毅 联系电话: 0779-3904278 ;地址:北海市海角路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简良 ,联系电话:0779-3832133;地址: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_北海市财政局__。 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