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委托,对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磋商编号:GXKLJ20163113
二、磋商内容及采购预算:
A分标:择优选定两家单位作为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的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概算:两年度预计80万元;B分标:择优选定两家单位作为2016-2017年度电子耗材的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概算:两年度预计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磋商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款到即寄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前,在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会议大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会议大厅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为与响应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会议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8000.00;B分标:¥8000.00。响应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以磋商保证金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为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账 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电话:0771-2273368 联系人:李 艳、刘鑫莹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电话:0771-2273829 联系人:韦俊珉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0771-2203986 联系人:莫 琳
邮 编:530007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0771-5587101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36号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科联网(www.gxkl.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