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的箱式变压器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箱式变压器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0628-KLZB(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箱式变压器(含高低压电缆)1套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与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采购预算:108.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0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购买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号:6600 1000 7045 600010);(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地址:桂林市崇信路46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73-3831234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志伟、李德玉;联系电话:0773-5851107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胡小华;联系电话:0773-2882646;传真:0773-2885706
3、监督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