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改局以港区发改[201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楼房土建、装修以及供电、给排水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楼房土建装修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毛业承,联系电话:18607706678 注:①、诚信卡里有专职投标员、招标代理员与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之间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身兼两职。 ②、本项目采用匿名报名,报名的诚信卡卡号与领取相关文件及开标会刷卡的专职投标员卡号要一致,否则视为未报名,不予领取相关文件及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③、本项目的有关通知均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注意关注相关网站通知,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报名期间同步发售,由潜在投标人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购买招标文件(出示报名回执单)。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身份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 .fcgzbzj.com)、广西科联招标网(http://www.gxkl.com)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0.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港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0-286326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 联系人: 武显伟 联系电话: 139770385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栋605号 联系人:毛业承 联系电话:18607706678 传真:0770-2831062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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