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北海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存储及容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存储及容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LBH2016-G1-0001-K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存储及容灾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3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 250 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北京路支行;银行账号:20706801040007161。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832133。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和招标文件、有关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邮寄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2)提供检察机关关于供应商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办理)。 (3)考虑到项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勘查项目现场,并取得由采购单位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并经办人签字)。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6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北海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北京路支行 账 号:2070680104000716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29日9时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第三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29日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第三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北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北海市和平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莫凯天; 联系电话: 0779-202399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项目联系人:简良 ; 联系电话:0779-3832133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