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的象州县石龙镇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石龙镇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12号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象州县石龙镇路网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及安装(包含石龙镇政府至工业园区C区道路照明工程,选用太阳能LED路灯206套、基督教堂至志光家具厂道路照明工程选用太阳能LED路灯174套、石龙镇糖厂路口至标准厂房道路照明工程选用太阳能LED路灯60套);象州县石龙镇集镇区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及安装选用太阳能LED路灯130套。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肆仟伍佰柒拾元伍角伍分(¥4954570.55),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
3、投标人须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下载电子版或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拷贝电子版。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时-10时)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4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6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6日10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cz.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2-4393502
项目负责人:陈都;联系电话:0772-4226111,传真:0772-421871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369936
采购单位: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