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C20161307(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取证魔方1套、数据采集存证系统2套;B分标:装订机14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8.86万元;B 分标:27.72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供应商报名每个分标缴纳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磋商文件。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①、②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送达釆购代理机构。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600.00;B分标:¥5000.00。 供应商应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28日9时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8日9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0771-5710234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2.釆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黎旭华 联系电话:0771-2381520 邮编:53000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十二、特别说明:本项目性质为非政府采购。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