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某部队的委托,现就某部队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 二、项目编号:KLGPFG2017005F 三、采购项目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相应分标类型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经营场地的实体单位。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各类副食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配送能力,以减少部队车辆动用,能按时按要求送货,服务周到。 5、投标人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且年审有效。 6、燃料类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在以往供货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假发票或信誉不良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此次选取。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9、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方式:本次采购共分6个分标,投标人根据自身供应范围和实力选择投标类型(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某个分标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部分或所有分标服务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投两(或多)个分标,最多只能中一个分标;评标时按A、B、C、D、E、F分标先后顺序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或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且不提供电子版本。报名时须将详细的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填写完整,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更改或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贵港分部丘经理 电话:0775-4563700 传真:0775-4566687 桂平办事处甘经理 电话:0775-3370869 注:由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和个体户不须提供)及税务登记复印件(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燃料类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一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网上查询地址: 九、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总部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项目联系人:丘经理 联系电话:0775-4563700 传 真:0775-4566687 桂平办事处地址: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联系人:甘经理 联系电话:077-3370869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