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调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 项目名称:空调采购 二、项目编号:KLHCJ20171028 三、采购项目内容:空调采购一批。本项目要求总包干,其中1-6层楼空调电路施工、1-6层楼中央空调拆除(含主机、末端、冷却塔管道等)。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35000元整。 五、资金来源:中央资金(采购项目为政府采购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6.3、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上述原件,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清单,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原件核查,没有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采购单位进行空调安装的实地勘察,一切费用自付,截标时间前同时提供安装方案,勘察时间2017年4月 27 日 9 时至2017年4月 27 日 12 时00 分止。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4月 24日至2017年4 月 26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标书)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竟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27 日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4月 28 日 上午 10 时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 28 日 上午 10 时00 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和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地点: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开标,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兰健 联系电话:0778-2259111、18677811051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秀英;联系电话:0778-2105620 传真:0778-2105620 地址: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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