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某部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宿舍营具、广告灯箱、灯具、健身器械及电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宿舍营具、广告灯箱、灯具、健身器械及电器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LGPHX2017010F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多层实木组合四门柜、订制进口橡木加厚1.2米床、1.2米实木办公桌椅、订制多层实木两门衣柜等;B分标:广告灯箱一批;C分标:灯具一批;D分标:跑步机、综合健身器、室内健身单车等;E分标:电器4台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B分标: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 C分标:壹拾万元整(¥100000.00) D分标: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5 月4日起至2017年5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售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询价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询价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为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C分标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D分标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E分标为人民币陆佰元整。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截标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提供相关转账证明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或桂平办事处开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人名称:某部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平市三千城旁 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 星公寓二期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 0775-3432040 联系电话:0775-4563700传真号码:0775-4566687 邮 编:537100 十一、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