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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及食堂物业管理采购(KLGLX20173014)询价公告

时间:2017-05-03 08:47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拟对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及食堂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及食堂物业管理采购
竞价编号:KLGLX20173014
二、竞价内容: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及食堂物业管理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物业管理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必须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购买竞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购买竞价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竞价文件电子文档。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5月9日15时整前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5月9日15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截标,请参与谈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9日15时整截标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否则认定为无效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9日15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电汇形式转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
九、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购买采购文件及交纳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号:660010007045600010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灵川县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73-6863688
采购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邮编:541004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电话:0773-5851107      传真:0773-2885706
购买竞价文件及财务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0773-2882646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联系电话:0773-5851107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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