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艺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艺设计。 2.2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 2.3建设规模:涉及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 17000 平方米。 2.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 30 个日历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方案设计通过审批之日止),施工图设计 30 个日历日(从方案设计通过行政审批的次日起算)。设计后期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招标范围:相关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制作,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与其它专业设计图纸协调。施工期间提供工地设计服务及设计咨询相关技术服务直至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保修期间与设计有关的保修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3.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另1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 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上述证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复印件需现场核查原件。 4.4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科联网(www.gxkl.com)、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gxciq.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28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黄林 联 系 人:周晨 电 话:0771-5590221 电 话:0771-2203960 传 真:0771-5515129 传 真:0771-2273500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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