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城电影院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河池市电影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KLHCG20172097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工农路115号 建设规模:金城数码电影院室内装修约1120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约165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通风空调、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北京市晟影伟业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铜鼓巷10-13号),由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材料: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照不提供)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核查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 10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二楼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河池市电影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69号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铜鼓巷10-13号 邮 编: 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韦群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78-2283015 电 话: 0778-2105620 传 真: 0778-2283015 传 真: 077-2105620
2017年 7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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