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 来宾市华侨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来宾华侨管理区城区便民摊点建设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邀请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华侨管理区城区便民摊点建设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 二、项目编号:KLLBZ20173122-Y 三、采购内容:来宾华侨管理区城区便民摊点建设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四、采购项目经营期限:中标人对便民摊点的经营使用期限以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许可经营的时间为准。本工程建设周期为 4个 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 五、建设资金来源: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自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4-204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772-4226111)。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来宾华侨管理区城区便民摊点建设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编号:KLLBZ20173122-Y)邀请函(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及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543591688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15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开标厅(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4-204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开标厅(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4-204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委派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来宾市华侨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荣和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付先生(1890782294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4-204号; 项目联系人:覃 工,联系电话: 0772-4226111,传真:0772-4218716。 十二、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联网。(http://www.gxkl.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