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法院专用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 项目名称:法院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HCJ20171008 三、采购项目内容:A分标:法院专用设备采购一套、打印机10台、档案密集架36平米、高速扫面议6台、票据打印机1台 、B分标:法警装备一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83528元整。其中A分标492400元、B分标:91128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提供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竞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正本须放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下述原件,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清单,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标书)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万元整、B分标:叁仟元整。 竟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5 月28 日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9 月 29 日 下午 15 时3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陆文珍 联系电话:0778-5826788 地址:大化县大化镇新民路十巷五十四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秀英;联系电话:0778-2105620 传真:0778-2105620 地址: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3、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582766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