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某部队的委托,现就某部队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供应定点服务选取(重) 二、项目编号:KLGPFG2017005F(重)
三、采购项目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相应分标类型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经营场地的实体单位。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各类副食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配送能力,以减少部队车辆动用,能按时按要求送货,服务周到。 5、投标人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且年审有效。 6、在以往供货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假发票或信誉不良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此次选取。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8、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或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将详细的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填写完整,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更改或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①、②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寄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网上查询地址: 十、业务咨询 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项目联系人:宁经理 联系电话:0775-4563700 传 真:0775-4566687 桂平办事处地址: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联系人:甘经理 联系电话:077-3370869 2、某部队(采购人) 地址: 桂平市蒙圩大道33号 联系人:喻助理 联系电话:0775-3431157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