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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交口水电站液压升降坝工程NTFD2018001JD(交口)KL招标公告

时间:2018-05-15 17:07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工程名称:藤县交口水电站液压升降坝工程

招标编号:NTFD2018001JD(交口)KL

所属行业:水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自治区本级)及自筹

招标人: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

工程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金鸡镇交口村

一、招标项目工程概况、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项目工程概况为:

(一)工程主要内容:

藤县交口水电站液压升降坝工程:液压升降坝采用焊接钢结构坝面(17孔)金属构件制作(包括活动坝面、埋件、水封及附件)、液压启闭机(包括液压泵站、液压油、液压管道及配件、液压缸、电控装置)、旧翻板闸拆除、控制房建设、临时工程等。

(二)工期:90日历天

(三)工程总投资:约470万元。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所列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水工金属结构),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液压升降坝生产、制作、销售、安装的内容或包含有闸门和回转式清污机的。

3)本项目设备安装部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本项资质的,可与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6年最少成功制造过6个及以上合同价不低于80万元的液压升降坝的业绩(指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以投入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合同原件、设备运行良好的用户证明材料或已验收材料原件(用户证明材料或已验收材料指项目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中必须写明液压升降坝的投入运行时间、运行情况等说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无不良记录,无骗取中标行为、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无停业处罚记录、投标时未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2)在最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承包的项目未出现质量事故。

3)在最近五年(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承包的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电站建设项目未出现解除施工合同情况。

4)诚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1、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期间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被查封)状态的;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在评标时查询到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企业(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5)投标人未被列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不良记录名单中。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备制造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备制造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并提供《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或投标人联系卡)复印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5 15 日至2018 5 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00元)(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材料:本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有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5、提示:本工程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但由于本次招标更换的设备零散,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不踏勘现场,隐含的改造、更换工作内容必须由投标人完成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投标文件接收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6 7 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藤县发电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藤县极藤州镇挂榜路138

人:覃 

电话:13877449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编:530007                  人:李 

电话:0771-2273639            真:0771-2273500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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