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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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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八步区江南片区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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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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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ZFCG2018G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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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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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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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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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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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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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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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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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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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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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基础、接地、箱变、电缆和附件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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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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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的施工单位;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磋商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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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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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zzfcg.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www.gxk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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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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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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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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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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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竞标人的推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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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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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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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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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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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贰级资质;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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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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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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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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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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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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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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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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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贰级资质;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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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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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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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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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满足要求,业绩优秀,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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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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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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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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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肆级资质;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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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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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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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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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资质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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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标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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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以上公示的3家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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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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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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