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一焦) ,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为柳钢一焦2×55孔JN60-6型顶装焦炉配建1套烟道气净化装置,对烟道气SO2、NOx、颗粒物、烟羽等大气主要污染物进行净化治理(简称“四脱”)。项目要求采用“SDS干法脱硫+中低温SCR(简称“SCR”)脱硝”工艺。项目投产后,实现烟道气SO2、NOx、NH3(逃逸)、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30mg/Nm³、≤150mg/Nm³、≤3 ppm(约2.28mg/Nm³)、≤10mg/Nm³的标准(基准O28%)。 项目红线外工程包含供配电、供煤气、供压缩空气、给排水等接口工程。 2.2建设地点 广西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区内。 2.3招标范围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内,本次招标工程计划于2018年09月20日前开工,具体时间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各项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相关事宜; 初步设计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供审查; 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实施计划和进度要求分批提供并进行设计交底; 土建工程要求在2018年11月20日完成,土建建设阶段同时组织设备物资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设备安装工作于2018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9年01月31日完成,单机试车正常,工艺管道全部施工检测及试压完成,脱硫脱硝装置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2019年02月01日投料调试,2019年02月10日装置达到烟气排放要求并稳定运行。 (具体时间进度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设计或 冶金行业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 环保工程 专业承包或 冶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两年至少1项(含1项)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和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近两年至少有1项(含1项)类似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2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近两年至少有1项(含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资产及债务未处于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信誉问题及工程设计、施工重大质量问题。 3.5 业绩要求: 3.5.1设计业绩要求:近两年至少1项(含1项)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计业绩和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2施工业绩要求:近两年至少1项(含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的施工业绩和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7.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造价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3.7.3投标人需要提交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 14日至2018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介绍信、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经销公司五楼502室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钢项目部现场报名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邮箱:gxkl0772@163.com。联系人:何俊延;电话:0772-2995075。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图纸资料另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年 9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经销公司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88/)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