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低压配电设备釆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低压配电设备釆购_ 2.项目编号:KLGLC20181069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低压配电设备釆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人民币):573493.56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获取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获取方式: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773-2882646传真:0773-2885706 联系人:蒋熹微;本项目磋商文件不采用邮寄方式发送。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购买(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 号:6600 1000 7045 600010。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逾期不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后磋商小组成立时。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递交。 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18年10月15日15时整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_ 联系人:朱女士 联 系 人:秦志伟 电 话:0773-2296661 电 话:0773-5630065 地 址:桂林象山区安新北路4号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六、网上公告信息: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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