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自助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自助终端采购 2、竞价编号:KLGLJ20181072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自助终端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总预算:贰拾柒万玖仟肆佰玖元整(27940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的政策。 四、竞价文件领取(或购买)时间、地点 、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竞价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 4. 获取竞价文件的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购买。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整前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2、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截标,请参与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3、竞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整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竞价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参加竞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竞价。 六、采购预算及竞价保证金: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肆佰玖元整(279400.00元);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肆元整(2794.00元)。(必须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必须于截标前交纳并到达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否则认定为无效竞价保证金)。 七、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购买竞价文件、交纳竞价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 1000 7045 60001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地址:桂林象山区安新北路4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3-22966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邮编:541004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电话:0773-5630065 传真:0773-2885706 购买竞价文件及财务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73-2882646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630065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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