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起重设备系统--第三批起重机等设备(项目招标编号:KLFCG191001),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起重设备系统--第三批起重机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设备为238台起重机,共划分3个标段。其中标段一40t-150t(含40t)共43台;标段二20t-39t(含20t)共60台;标段三2t-19t共135台;包括起重机的设计、设计审查、制造、检验和监造、保险、运输至项目地点(不含安装)。如果是船运,需负责卸船并转运至项目地点,负责现场安装后的补漆、并指导安装(包括随机提供的所有地面附属件的安装工作)、调试、试车、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推荐中标候选人5个/标段,本项目具体分配量(或供货需求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分配。投标人不得以未发生具体业务或业务量少为由,追究招标人的任何责任。
项目地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地(具体地点由业主指定)。
交货期:第一台起重机2019年4月起开始交付,最后一台起重机在2019年12月前交付;具体交付安排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附件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3台(含3台)150t及以上起重机设计及制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邮箱:gxkl0772@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标段,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6楼会议室,2019年1月30日14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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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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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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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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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汪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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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莫冬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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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25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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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2995075
项目咨询人:刘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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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gxkl07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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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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