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高压配电设备釆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高压配电设备釆购 2.项目编号: KLGLC20191010 3.标讯区域:中央 4.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5.项目联系人:刘力维 6.项目联系电话:0773-2296632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力维 0773-2296632 3.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4号 4.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1.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秦志伟 0773-5442932 3.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1号花样年•花样城5幢B单元18层1823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高压配电设备釆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品目:专用设备 3.行业划分:货物类 4.政府预算金额:1188303.95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500KVA高压配电设备釆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函): ①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法合同约定的; ⑥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供应商及法定代表在最近三年内有失信被执行情况而且被司法部门通报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获得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或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并在桂林供电局审查备案且有审查备案回执单(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1号花样年•花样城5幢B单元18层1823室)。 3.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5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773-5442846传真:0773-5242467 联系人:胡晓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采用邮寄方式发送。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账号:6600 1000 7045 600010。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11时30分,逾期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1月30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10号开标室递交。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30日11时30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立时。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5.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1月30日11时3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地址:桂林象山区安新北路4号; 联系人:刘力维;联系电话:0773-229663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邮编:541004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1号花样年•花样城5幢B单元18层1817-23室 购买采购文件及财务联系人:胡小华 联系电话:0773-5442846 传真:0773-5242467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442932 六、网上公告信息: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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