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委托,现就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KLGNGC2019134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合格等级标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2019年度预算约为8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以下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支付宝或现金支付)。 4、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贵港KLGNGC2019134磋商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逾期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4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后 九、磋商谈判时间及地点: 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叶杰萍 0775-4563700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燕疆 0775-2772512 地址:贵港市江南大道203号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