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材系统轧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程之广钢高棒预精轧轧辊吨钢消耗(项目招标编号:KLFCG191024),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材系统轧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程之广钢高棒预精轧轧辊吨钢消耗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材系统轧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程3#、4#棒材(高速棒材)预精轧13#-18#轧机所有机架所有规格轧辊招标,轧机形式为达涅利形式350短应力轧机(辊脖直径φ200mm)。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图纸及要求提供3#、4#棒材(高速棒材)预精轧13#-18#轧机所用合格轧辊,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轧辊完全符合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材质、质量、型号、过钢量等要求,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 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防城港项目基地。 2.3 交货期:供方在合同生效后90日内,将首批轧辊交付需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并具有轧辊生产加工能力的厂家,其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承揽过轧辊供货合同的业绩; (2)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定价不定量的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GXKL0772@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 ,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2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2室,2019年8月27日14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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