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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车棚改造工程目录外标准下(KLQZC20192031)磋商公告

时间:2019-09-19 22:30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车棚改造工程进行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车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KLQZC20192031

标讯区域:地方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联系人:黄勇森

项目联系电话:0777-28169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联系人:李玲艳     

联系方式:0777-6429068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130

四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勇森;0777-2816988

联系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515室)

四、标讯信息:

()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玖拾元壹角柒分(¥345290.17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车棚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为90天(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或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凡有意投标者:由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名。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9919——2019923日,上午8时~12时整;下午1500分~18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综合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515室)

3、售价: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924日上午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钦州分部会议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518室)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924日上午930分后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会议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518室)

磋商时间:2019924日上午9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2个工作日。

2.公告媒体: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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