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氧气氮气球罐氩气立罐(编号:KLFCG191040),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氧气氮气球罐氩气立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配套中压氧气球罐、氮气球罐、氩气立罐的设计、制造、现场安装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制氧站及冶炼球罐区建设现场
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进场安装,2020年11月30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2和A3级)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和A3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1个制氧机组配套1000m3(或以上)中压氧气球罐设备的制造业绩且成功运行3年(含)以上的案例。
3.4 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GXKL0772@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 ,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会议室,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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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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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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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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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苏树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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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韦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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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2596626、0770-206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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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72-299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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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GXKL07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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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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