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焦化粗氨水品质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KLLGG192015),招标人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 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改造范围 2.1项目概况 柳钢焦化厂氨回收系统配套主要净化工艺包括有:焦油沉淀槽、除油器、焦油槽、溶液槽、分离器、解析塔等。2010年,氨回收系统由宝钢工程设计建成,是一套非全流程的弗萨姆法COG洗氨装置。按当时需求,生产8%~18%原氨水用于烧结厂烟气氨法脱硫。现随着环保法规日益严格,要求焦化行业的焦炉烟气必须实现超低排放目标,焦化厂正在建设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其SCR装置拟采用自产氨水。为适应这种变化,需将该原氨水进一步加工以提升其品质,达到商品氨水(或满足SCR)品质要求,需新增一套过滤工艺系统。 2.2建设地点 广西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区内。 2.3项目改造范围 在焦化氨回收区域新增一套过滤工艺系统,提升氨回收系统生产的粗氨水的品质,满足焦化焦炉烟气脱硫及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艺原料指标需求,并负责提供改造所需设计、设备、材料及安装,投用生产工艺培训指导。(含工艺流程、机械设备、材料 、电气、构筑物土建部分的设计及施工) 2.4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的第二天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可从事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⑴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⑵项目经理:具有 中 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⑶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3.3财务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信誉问题及工程设计、施工重大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其他要求: ⑴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造价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⑶投标人需要提交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⑷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GXKL0772@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0年2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钢招标投标办公室7楼会议室(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7楼),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9时 30 分。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88)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