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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GXKLC20193549)磋商公告

时间:2020-01-23 11:32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C2019354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2.4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1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27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邮购。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211日上午9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211日上午9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特殊说明: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xkl.com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磋商保证金账号的指定账户:

1)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对公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特别说明: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为保证磋商保证金与项目(标段)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磋商,应按本项目各标段对应的专用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分别缴纳磋商保证金。对应的分标虚拟账号在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请供应商务必保持此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如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请及时致电财务部联系电话确认虚拟账号事宜。(保证金缴纳账号为对公账号加上分标虚拟账号,例如:对公账号为771901196910333,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对应项目(标段)的虚拟账号为10000005,则对应项目(标段)的缴纳账号为77190119691033310000005

②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磋商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磋商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交纳磋商保证金后未参加磋商活动或磋商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3486778

3)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代理服务费、购买磋商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韦镔伦、宁冰      联系电话:0771-5663889/5562212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

2.釆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保证金到账查询联系人:贺丹华   联系电话:0771-3486778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燕虹      联系电话:0771-2203936

邮编:53000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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